中国人寿咸宁分公司被罚12.3万,涉代理人管理不到位等

发布日期:2026-07-11 08:52    点击次数:75


  蓝鲸新闻6月26日讯,近日,咸宁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代理人管理不到位、财务数据不真实等。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咸宁金融监管分局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警告并罚款12.3万元,对付娟、艾子、吴宜炎、王美芳、胡异景、来辉警告并罚款共计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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